《杭州超限教育中心李林2021年07月30日訊》
一、本校教育服務區(qū)范圍
1.戶籍兒童服務范圍:月雅路以東、金沙大道以南、海達南路經下沙路向西延伸至宜學路及1號大街以西、之江東路以北范圍內已交付住宅樓盤(含頭格江景家園、湖景居、七格幸福家園、七格小區(qū)、檸檬郡家園)。
2.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服務范圍:月雅路以東、金沙大道以南、海達南路經下沙路向西延伸至宜學路及1號大街以西、之江東路以北范圍(含頭格江景家園、湖景居、七格幸福家園、七格小區(qū)、檸檬郡家園)。
二、入學年齡
年滿6周歲(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)
三、入學對象
1.本校教育服務區(qū)范圍內的戶籍兒童;
2.本校教育服務區(qū)范圍內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;
3.國家、省市區(qū)相關政策規(guī)定可在本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兒童。
四、招生計劃
計劃招收5個班
五、報名信息現場確認
第一階段:7月10日—7月11日上午8:00-11:30下午13:00—16:30,對象為網上直接報名公辦小學的兒童。
第二階段:7月24日,上午8:00-11:30下午13:00—16:30,對象為選報民辦小學及補報民辦小學未被錄取的兒童。
六、現場信息核驗地點
杭州錢塘區(qū)月雅河小學一樓大廳笑臉墻
七、現場信息核驗辦法
①家長于7月8日微信公眾號“月雅學堂”網上取號。
②7月10日—11日按照號碼所在時間段,攜帶材料來,F場辦理。
7月10日上午:1號-60號
7月10日下午:61號-120號
7月11日上午:121號-180號
7月11日下午:181號及之后
適齡兒童隨同家長攜帶相關材料到核驗地點進行現場信息核驗。疫情期間,一名兒童由一位家長陪同到現場核驗。
學生信息由監(jiān)護人在現場信息核驗當天核對簽字確認。學生信息一經簽字確認,原則上不得更改。
八、現場信息核驗所需材料
1.戶籍兒童報名時,須提供以下材料:
(1)家庭戶
① 家庭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(復印戶主頁,父親信息頁,母親信息頁,入學兒童信息頁);
②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。
如為杭州市區(qū)拆遷戶,需提供拆遷證明、過渡房產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。
(2)集體戶、掛戶
①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(復印戶主頁,父親信息頁,母親信息頁,入學兒童信息頁);
②若父母戶口不在同一本上,還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;若離婚的,要提供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;
③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;
④在我區(qū)實際居住的租房合同(原件及復印件);
⑤出生醫(yī)學證明(原件及復印件)。
2.根據國家、省市區(qū)相關政策需在學校所在教育服務區(qū)入學的適齡兒童攜帶材料
①家庭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、父母雙方身份證;
②人才證明(特指持有人才居住證的家長),父母身份證明、適齡兒童本人身份證明和出生證明(特指隨軍子女、港澳臺籍和外國籍兒童)原件及復印件;
③其他還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。
3.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報名時,須提供以下材料:
①家庭戶籍簿原件和復印件(當父母戶口不在同一本上,需提供結婚證);
②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;
③適齡兒童本人的IC卡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若適齡兒童本人尚未取得居住證,但預計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證,可暫不提供居住證,待取得后最遲于2021年8月31日前補交。補交材料送學校。
九、招生錄取辦法
錄取分五批次進行,其中戶籍生錄取在第一批與第二批,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錄取在第三批、第四批與第五批。未被我校錄取的兒童由區(qū)教育行政部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(tǒng)籌安排入學。
1.戶籍兒童
(1)第一批
對象:符合條件直接報公辦小學的戶籍兒童(不包括報名民辦小學的戶籍兒童,下同)。
7月12日—7月22日,對于學區(qū)內戶籍兒童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公辦小學,由公辦小學根據“三戶一致”兒童的落戶時間先后排序依次錄取。對于學區(qū)內戶籍兒童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公辦小學,可一次性錄取所有直接報名該公辦小學的戶籍兒童。
“三戶一致”指兒童戶籍、父親和母親戶籍與家庭住房一致,且均在小學學區(qū)內。其中父母有區(qū)內房產的,家庭住房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;父母無區(qū)內房產的,家庭住房以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房產證為依據認定。
(2)第二批
對象:第一批招生錄取階段未被錄取的戶籍兒童。
7月25日—7月27日,公辦小學根據“住、戶一致優(yōu)先”原則,按以下順序錄取。
①兒童戶籍與父母戶籍、家庭住房三者一致,均在小學學區(qū)。其中父母有區(qū)內房產的,家庭住房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;父母無區(qū)內房產的,兒童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家,家庭住房以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房產證為依據認定。(以上住戶一致家庭兒童按先“三戶”后“兩戶”順序錄取!叭龖簟敝竷和瘧艏、父親戶籍和母親戶籍與家庭住房一致,“兩戶”指兒童戶籍、父親或母親戶籍與家庭住房一致。)
②兒童和父母戶籍與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戶籍、住房三者一致,均在小學學區(qū)(父母有區(qū)內房產但不在該小學學區(qū)),且兒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戶在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家。
③兒童有本區(qū)戶籍,但不屬于上述兩類。
當同類情況兒童報名數超出該校招生計劃數時,則按照兒童的落戶時間先后排序依次錄取,未被錄取的兒童由區(qū)教育行政部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(tǒng)籌安排入學。
2.流動人口隨遷子女
(1)第三批
對象:持有有效居住證且適用積分排序入學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。
7月28日—8月10日,各報名點學校按照以下順序并依據積分高低依次錄取。
①父母持有《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》;
②父母未持有《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》。
父母雙方申請積分的,取積分高(排序靠前)的一方。積分相同、志愿相同者,按以下條件順序依次確定排序先后位次。
①申請人家庭在市區(qū)有自購產權住房且實際居。
②本區(qū)連續(xù)居住時間長;
③社會保險積分高;
④基礎積分高。
錄取結果公示7個工作日。不接受積分入學安排者,視作自動放棄在本區(qū)申請入學,應及時到戶籍所在地入學。
(2)第四批
對象:部分不適用積分排序入學但符合本區(qū)就讀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。
7月28日—8月10日,各報名點學校按照以下順序依次錄取。
①適齡兒童父母有區(qū)內房產
A.適齡兒童持有效居住證且父母戶籍為區(qū)內戶籍;
B.適齡兒童持有效居住證且父母持有《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》;
C.適齡兒童未持有效居住證但父母持有《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》;
D.適齡兒童持有效居住證(不含A、B類)。
②適齡兒童于7月11日(含)之前取得有效居住證且父母無區(qū)內房產
A.適齡兒童持有效居住證且父母戶籍為區(qū)內戶籍;
B.適齡兒童持有效居住證且父母持有《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》;
C.適齡兒童未持有效居住證但父母持有《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》;
D.適齡兒童持有效居住證(不含A、B類)。
持有效居住證入學的隨遷子女,根據本區(qū)公安機關發(fā)證時間依次錄取。僅持《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》入學的隨遷子女,根據簽發(fā)時間依次錄取。
(3)第五批
對象:7月12日—8月31日期間取得有效居住證,以及其余符合本區(qū)就讀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。
8月11日—8月31日,此批學生將由區(qū)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教育資源在全區(qū)范圍內進行統(tǒng)籌安排入學。
十、插班生報名事項
今年啟用“錢塘區(qū)插班生預登記系統(tǒng)”,請各位家長在7月1日—7月15日期間進行登記。符合條件的插班生,將根據教育資源情況進行統(tǒng)籌安排,錄取結果在8月下旬由錄取學校負責通知。
登記方式:家長通過微信公眾號“錢塘教衛(wèi)發(fā)布”—“招生服務”—“入學一點通”—“我要去報名”辦理登記。
十一、入學咨詢
未盡事宜請撥打招生咨詢電話:0571-87688367。
詳情關注“讀書升學網”微信公賬號:

關于杭州幼升小、小升初入學招生面試面談輔導培訓、入學內部推薦、英語、語文、奧數文化課輔導,詳細資訊請與杭州超限教育中心聯(lián)系:0571-88868827,88912906,88107368,1506885527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