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關于印發(fā)《學生志愿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的通知
教思政[2015]1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教育廳(教委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,部屬各高等學校:
為進一步推進學生志愿服務工作科學化、規(guī)范化、制度化建設,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志愿服務工作的指導,現(xiàn)將我部制定的《學生志愿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印發(fā)給你們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
各地教育部門、各級各類學校要把貫徹落實《學生志愿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作為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舉措,緊密結合實際,制訂實施辦法,努力提升學生志愿服務管理水平。
教育部
2015年3月16日